重疾險莫玩“白馬非馬”式文字游戲
撰稿/羅志華(醫務工作者) 編輯/柯銳 校對/張彥君
重疾險作為幫助家庭抵御重大疾病帶來的財務風險的工具,卻頻繁因為合同晦澀難懂、理賠難引起輿論關注。
半月談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些重疾險合同用“白馬非馬”式條款構筑理賠高墻,致使保險理賠看似覆蓋百種疾病,實則賠付如同開盲盒。這場關乎千萬家庭保障安全的信任危機,正倒逼行業重新審視“精算邏輯”與“生命倫理”的天平。
重疾險投保易、理賠難,已成為當下許多投保者的共同感受。投保時保險推銷人員的話說得很好聽,“確診即理賠”是普遍的承諾,可真到了申請理賠時,不僅門難進臉難看,而且還可能被處處使絆子。比如,要求患者必須出現特定并發癥或完成非常規治療手段方可獲賠,或以“條款約定”為由拒絕履約。這導致部分投保者不得不付出多次跑腿等代價,甚至最終只能放棄理賠。
媒體記者查閱諸多法院判決文書發現,因為保險條款對重疾的定義附加了多個限制性條件,很多公眾理解的重疾不被保險公司認可,“你得的重疾不是合同約定的重疾”,導致理賠糾紛頻發。
患者本就承受著疾病帶來的身心痛苦,重疾險理賠難更是雪上加霜,不僅讓患者背負更沉重的經濟與心理負擔,也讓公眾對健康保險行業的信任度下降。
導致重疾險理賠難的關鍵癥結,在于部分保險公司存在“單贏”思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一些商業保險公司通過壓縮賠付空間來維持利潤,為實現利潤最大化,甚至可能在保險合同中暗設條款,或通過定義疾病的嚴苛標準等方式來減少理賠,將本應承擔的風險轉嫁給投保者。
很顯然,“單贏”做法不可持續。破解這一困局,需樹立雙贏思路,將投保者利益放在更優先的位置。保險的本質是一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風險共擔機制。只有讓投保人有真正的獲得感,重疾險才能持續發展。
這就要求保險公司從重疾險產品設計源頭入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比如,疾病定義應與醫學發展同步更新,避免用滯后標準為合理賠付設限,并優化賠付流程,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和審核環節。從設限拒賠轉向主動服務,讓保險公司和投保者均從中獲益。
在此方面,商業保險公司其實并不缺乏有力手段。比如,保險公司可以通過創新服務模式減少理賠開支,將健康管理納入服務鏈條,通過提供定期體檢、慢性病干預等服務,幫助投保人預防疾病發生。如此,既可降低賠付概率,又提升了客戶的健康水平。這種“預防+保障”的模式,比單純抬高理賠門檻,更具有戰略眼光和發展前景。
除了保險公司要轉變觀念和提升服務水平,社會力量參與規范也至關重要。監管部門應進一步明確重疾定義的醫學合理性,對合同中模糊表述、隱性免責條款加強規范,避免“白馬非馬”式文字游戲。保險銷售環節,則需強化全流程監管,杜絕輕說明、重推銷等亂象,讓投保人在投保時就能清晰知曉權益邊界。同時,投保者也應提升自我保護意識,投保時認真研讀條款,遇不合理拒賠時主動依法維權。
重疾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在人口老齡化加速、慢性病發病率攀升的背景下,重疾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的作用越來越重要,規范重疾險已成當務之急。積極補齊重疾險這塊短板,也才利于構建起多層次、更立體的保障網絡,讓患者獲得更加全面優質的醫療保障。
標簽: 白馬非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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