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與從事機動車統籌等業務經營的非金融持牌機構進行任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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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8日 20:20 37
admin
7月28日金融一線消息,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發布《關于規范交通安全統籌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到,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會同各金融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依職責嚴厲打擊假借交通安全統籌名義實施的各類犯罪行為。各金融監管局要進一步規范治理保險中介市場,嚴厲打擊銷售誤導等違規行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不得與從事機動車統籌、機動車安全互助等業務經營的非金融持牌機構進行任何合作。
標簽: 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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