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明珠(600382)最新年報披露投資者索賠金額為455.35萬元,目前還可起訴
廣東明珠(維權)(600382)2023年年報顯示,關于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截止報告日公司正在訴訟階段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案件共 22起,根據目前所掌握的投資者訴求及相關測算情況,公司預計上述案件的投資者索賠金額為455.35萬元。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提示,證券虛假陳述糾紛即投資者發起的索賠案件。
許峰律師代理投資者提起的廣東明珠虛假陳述索賠案已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判決書,法院在扣除部分要素后,一審判決支持了投資者的索賠訴請,判決廣東明珠向投資者賠付投資差額等損失,目前正在二審判決。(許峰律師專欄)
根據判決相關內容,廣東明珠作為上市公司,披露的《2016 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且未及時披露2021年1 月至3月期間的關聯交易,廣東明珠上述虛假陳述行為導致原告投資者損失,故根據虛假陳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廣東明珠應就本批案件認定的原告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廣東明珠涉關聯交易信披違規核心證據為證監會對廣東明珠及其實控人等作出的行政處罰。2021年12月24日,廣東明珠發布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2022 年5月26日,廣東明珠又發布公司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許峰律師認為,根據前期投資者勝訴判決,在2017年3月9日到2021年4月30日之間買入廣東明珠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后賣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廣東明珠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峰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范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只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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